您好,欢迎访问金站网官方网站!

金站网

全国服务热线400-0769-615
新闻中心products
推荐产品products
联系我们contact us
东莞市邦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咨询热线:400-0769-615
客服电话:0769-22305675
传真:0769-23031246
地址: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写字楼B座11楼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网站公告 >

砂浆密度

目录:网站公告发布时间:2019-05-20 16:27:52点击率:

RSS订阅

一立方预拌砂浆≥1900㎏/m³。‍根据《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》JGJ/T98-2010:一立方预拌砂浆大于等于1.9吨。

向左转|向右转

拓展资料:

1.每立方砂浆的自重视砂浆的不同材料组成(配合比)才能确定。根据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50009,砂浆材料自重设计取值为:石灰砂浆、混合砂浆 17 KN/m3;水泥石灰焦渣砂浆 14KN/m3;石灰焦渣砂浆 13KN/m3;水泥砂浆 20 KN/m3。

2.预拌砂浆是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干混砂浆或者湿拌砂浆。干混砂浆由水泥、干燥细骨料、粉料、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,按一定比例,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、混合而成的混合物,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和使用。

3.湿拌砂浆由水泥、细骨料、粉料、添加剂和水,按一定比例,在搅拌站经计量、拌制后,运至使用地点,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。干混砂浆与新型湿拌砂浆的特点对比。

4.干混砂浆是将干燥物料混合均匀的干混混合物,以散装或袋装形式供应,砂浆需在施工现场加水或配套液体搅拌均匀后使用。干混砂浆储存期较长。

5.湿拌砂浆是将包括水在内的全部组分搅拌而成的湿拌拌合物,可在施工现场直接使用,但需在砂浆凝结之前使用完毕,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,储存时间有限。

东莞市邦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   版权所有© Copyright 2018
联系人:咨询热线:400-0769-615   客服电话:0769-22305675
地址:东莞市莞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写字楼B座11楼

技术支持:东莞网站建设

扫码进入手机网站扫码加微信

扫码关注微信扫码加微信



在线客服

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

400-0769-615
400-0769-615
在线客服